(2020年10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龙军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
王 彪为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成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四铺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陈龙军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永成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0日
浏览次数:5138发布时间:2020-11-02 |
(2020年10月20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龙军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
王 彪为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
王永成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四铺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陈龙军濉溪县人民法院五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永成濉溪县人民法院双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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