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濉溪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副主任朱秀芳、陈永乐、李秀侠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永涛,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肖雪峰,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毛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薛亚,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孙疃、韩村两镇人大副主席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李相军主持会议。
会上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关于县乡公路建设管理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乡村振兴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平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