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仲 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张文峰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许晓明濉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 涛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14日
浏览次数:10984发布时间:2020-08-24 |
(2020年8月14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仲 伟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张文峰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
许晓明濉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 涛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局)庭(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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