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刘桥镇人大组织5名人大代表对全镇17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连续3天督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此次督查活动是刘桥镇人大“发挥代表监督作用,助推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的首次督查。今年3月,刘桥镇人大主席团研究决定,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由镇人大组织安排部分人大代表,每月逐村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以常态化监督助推环境整治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为提高监督实效,刘桥镇人大制订了监督实施细则,明确督查方式和内容。细则规定,实施督查时,由各村书记或主任随机抽签抽取一个自然庄作为督查样本点,并由村书记、主任一起到现场查看环境整治情况。细则规定,督查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一是村民房前屋后,无杂物、杂草,无“牛皮癣”、小广告。二是道路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干净、无白色漂浮物、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三是垃圾清运及时,确保日产日清。四是公共厕所、公共场所及户厕环境保持干净、整洁,公共区域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五是沟溏无水面漂浮物,岸坡无白色垃圾、杂物。督查过程中,人大代表逐项指出每个行政村存在的环境问题,按照实施细则进行打分并对评分结果进行公开,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镇环境整治效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