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 秀为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谢友红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丁淑敏为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杨 明为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
王 杰为濉溪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庭长。
免去:
谢友红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丁淑敏濉溪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梁作礼濉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王 杰濉溪县人民法院四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 峰濉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郑育红濉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占楼濉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