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文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苗中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乐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前往县文化体育中心和乾隆湖旅游风景区建设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在随后的座谈会上,苗中治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相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乐就我县《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指出,自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严格依法理财、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县财政预决算编制和财政预算年度执行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预算法》的法律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金文要求,一要加大《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预算法》执行氛围,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编制执行队伍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为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提供保障。三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和助推作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人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持续监督问效,促进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