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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刘桥镇人大代表积极建言“大棚房”整治工作
浏览次数:1358发布时间:2019-01-18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相关决策部署,确保濉溪县刘桥镇“大棚房”全面整改到位,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民。近期,刘桥镇人大代表积极建言“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把“大棚房”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农地非农化的乱象成立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召开整治工作会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全面排查,坚决清理。在全镇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收集各行政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相关档案信息,对建有大棚的农用地进行逐一摸排,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看护房、商业用房等非农设施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工作提供依据。根据排查结果列出整治任务清单,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拆除,对于拒绝拆除的单位由城管大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建筑,坚决清房还地,恢复农业生产。

三是强化监管,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村巡查、部门督查、镇调度”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压实镇、村监管责任,推动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梁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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