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办公室主任吴飞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县委办印发《关于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暂行规定》;县纪委关于印发《濉溪县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重申和严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
会议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重要意义。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反思警醒,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 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党的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使支部成为坚强堡垒、党员成为模范标杆,为服务常委会各项工作、建设美好濉溪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