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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濉溪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浏览次数:6014发布时间:2018-06-20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室会同财经工作委员会对2017年我县本级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6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加上级转移支付及各类存量资金等,县本级公共预算总财力553218万元,与支出相抵后年终结余1350万元。县本级财政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2017年,县本级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127925万元,加上年结余等,政府性基金总财力14595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2711万元,县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审查认为,2017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及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税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一手抓收入征管,实现应收尽收;一手抓资金整合,支出有保有压。着力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不断强化财政监管,基本完成了当年预算任务。建议本次会议批准濉溪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但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够;财政监管体系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二、几点建议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壮大财政实力。要充分运用好各项扶持政策,着力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为本级财政增收培植稳定增长的财源。要继续推动我县铝基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税收增长极和增长点。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加强对经济形势的研判与国家财税政策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收入形势调研和税收专题分析,做好收入计划安排和预测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功能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摸排、掌握、交换、共享涉税信息,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监管,及时上缴国库。

    2.不断完善预决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改进和完善预决算的编报,特别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合理制定定员定额支出标准,从源头上解决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问题,对一些不合理的支出或由于政策环境发生变化的支出要压减或取消,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各预算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预决算编报的主体责任,细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部门会计基础工作的督导,加大对财政和预算部门预决算业务工作的培训,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

    3.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财力,突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不断优化国库管理流程,打造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管理链条。全力推动重点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常态化,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效益。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加强对重大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等绩效评价,强化各预算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全面扩大和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倒逼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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