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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公开公平突出效果
浏览次数:3748发布时间:2018-06-04

    濉溪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树立“监督就是关爱支持,阳光执行凸显公正”理念,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执行,促使司法公信力得以提升。

    2015年农历1月6日,李某某、刘某某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婚后两人因琐事从而发生吵闹,遂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婚姻关系索取的现金(包括三金、手机等折款)139374.6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5月31日早上7时许,执行员邀请县人大代表参与执行全过程见证执行,人大代表通过详细询问被执行人案件的情况,并对被执行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被执行人见到法院客观公正的开展执行工作,表示半日内履行全部案款并通知近亲属前来担保,经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案款当天执行完毕。

    人大代表表示,濉溪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公开透明,执行程序规范,参与见证执行后,对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今后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做了准备。(文/王高将 仝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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