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濉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副主任赵岩、王成武、陈永乐、李秀侠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利,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徐虎,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会议由李相军主持。
会议听取了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集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议程、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苗中治同志为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相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按照省、市实施宪法宣誓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