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议由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吴飞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相军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十九届二中全会公报。
会议传达了濉办发〔2017〕52号中共濉溪县委办公室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濉溪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濉直工字〔2018〕2号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及县纪委濉纪〔2018〕1号、2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党章》精神,坚持理论学习先导,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果;要严格遵守《准则》《条例》各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人大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围绕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要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促进提升人大机关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