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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孙疃镇人大建议坚持“四不能”原则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浏览次数:1300发布时间:2017-09-06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濉溪县孙疃镇人大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实地调研、督查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坚持思想不能“松”。对待脱贫工作思想上要一如既往地树立中心意识,不能存在畏难、自满、抱怨等情绪,扎实做好扶贫业务工作和做实产业帮扶工作。

    二是坚持标准不能“降”。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要有比学赶超的意识,在当前基础上提高标杆,对于出现的新问题要尽快解决好,让问题细化减少,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坚持力度不能“减”。要加大工作力度,力求扶贫手册和贫困户档案业务更完善、“三保障”措施落实更到位、产业政策落实手续更完备。

    四是坚持主体责任不能“弱”。镇村两级要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地学习政策和各项扶贫措施,要能跟得上变化,随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明确不断更新的工作内容和方向。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摒弃“等”“靠”思想,安排包片村干、扶贫专干积极参与各项业务,积极主动地与包保责任人对接各项工作。(伯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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