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一天。建议会议的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政府两项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6.讨论和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执法检查的决定;
7.人事事项;
8.其它。
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刘桥镇、铁佛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安排三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县人民检察院将相关工作报告及材料各打印60份(报告及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uixirenda@126.com),于8月16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县广播电视台派人负责会议的报道工作。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