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8:30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议,会期一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为:
一、讨论通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人事任免事项;
三、其它。
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相关材料分别打印60份于1月22日下午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县广播电视台派人负责会议的报道工作。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