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8:30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会议的议题是: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实施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本级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8.其它。
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濉溪镇人大、刘桥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安排三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相关工作报告及材料各打印50份(报告及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suixirenda@126.com),于12月14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县广播电视台派人负责会议的报道工作。
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