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县督查省、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10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朝祥带领督查组一行6人,对我县贯彻落实皖发【2015】12号、淮发【2015】18号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濉溪镇党委书记徐从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选工委和濉溪镇人大负责同志参加督查活动。
督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县、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和代表履职工作等情况。
督查组对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两个文件”精神,推进人大组织机构建设及人大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陈朝祥要求,一要认识到位,进一步深入贯彻省、市委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发挥人大作用、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人员、经费、机构等。三要履职到位,县人大在县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