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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召开
浏览次数:2458发布时间:2016-02-19

    2月18日上午,中共濉溪县委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全县人大工作和建设。县委书记李加玉,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德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主持会议。县领导杨恒仁、徐从亮、刘铁、朱成文、周昆、徐虎、闻斌、赵岩、吕廷华、王成武出席会议。
    李加玉在讲话中对全县人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在收官“十二五”、谋划实施“十三五”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新常态下的新发展,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坚持不懈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党委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团结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建设“四个濉溪”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汇聚强大正能量,保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李加玉强调,要坚持与时俱进,奋力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统筹安排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保证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实现;要主动服务“四个濉溪”建设,自觉在大局上想问题、干事情,找准依法治县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综合运用监督、讨论重大决定事项等法定权力,精准发力,创新进取,为“四个濉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李加玉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积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赵德志指出,人大对政府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是宪法赋予人大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县镇两级政府必须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到政府各项工作中去,更好地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要充分肯定成绩,全面总结经验,坚决维护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要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着力加快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要找准职责定位,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各项工作;要加强联系沟通,支持人大工作,主动为人大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李相军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大工作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部署,目标明确,要求具体,县人大常委会和各镇人大都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不断强化人大依法履职的思想保障。各级各有关方面要不断深化对加强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不断增强支持、推动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及相关意见的要求,找准差距和问题,积极抢抓机遇,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实的举措和更严的要求,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为加快推进“四个濉溪”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印发了《中共濉溪县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
    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副主席,县经济开发区、百善农业示范区主要负责人,濉芜产业园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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